注意!这6类行为是传销 发现请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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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2-09 23:16:39

反传销咨询网讯:大众网滨州2月8日讯(记者 王亚明 通讯员 岳美)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兴起发展,传销组织改头换面,借助网络和微信平台,打着所谓“微商”“电商”“消费投资”“多层分销”“互助共享”等旗号,诱骗群众参与传销活动。传销害人害己,滨州市工商局、滨州市公安局提醒,谨防以假借“招商加盟”“网络营销”“多层分销”等名义进行的6类传销活动。

  
一、假借“招商加盟”“网络营销”“多层分销”等名义,以所谓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代理为诱饵,鼓吹高额佣金、收益回报,利用微信、微商平台发展下线人员,以人头数量计算报酬的传销骗局。
  
二、以“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免费购物”“购物报销”为噱头,采取拉人头方式骗取会员加入,实际是用后续加入人员的缴费来维系返利的传销骗局。
  
三、打着“慈善互助”“爱心慈善事业”“股权投资”“消费养老”的幌子,开设专门的网站平台,许诺高额回报,引诱群众拉人加入的传销活动。
  
四、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边旅游边赚钱”旗号,以赚取佣金、旅行积分和免除月费为诱饵,鼓动参与者发展下线的传销活动。
  
五、借助“XX币”“XX理财”等虚构道具,鼓吹数倍于本金的高额收益,设置推荐奖、碰对奖等奖金制度,引诱投资者发展他人加入的传销骗局。
  
六、打着“国家扶持”“一带一路”“政府背景”的名头,鼓吹“资本运作”“1040工程”“投资开发”“连锁销售”等噱头,以参观、考察、观光投资为幌子,诱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的“拉人头”式传销。
  
滨州市工商局、滨州市公安局提醒,组织、领导、参与传销活动属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应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轻信他人诱导,更不要眼红高额回报,摆正心态,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如果发现此类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工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反传销咨询网包括(山西反传销联盟和反传救助中心公众号)是由一批专业的反传销人士和广大志愿者组成,是一家专业的反传销门户网站,可协助家属进行实地解救劝说传销痴迷者,并可对传销痴迷者进行反洗脑心理疏导以及寻人追款法律援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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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取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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