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拼赚”平台拼团购返利模式涉嫌传销 运营公司被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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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5 07:58:43

 近日,信用中国官网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拱市监罚[2023]250号),据决定书信息显示,杭州舒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通过互联网“乐拼赚”平台发展会员参与拼团理财从事传销活动,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为此,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50万元。

 

图片来自信用中国

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拱市监处罚﹝2023﹞250号)显示:2022年8月5日,本局收到举报人通过全国12315平台反映杭州舒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乐拼赚”平台发展会员参与拼团理财从事传销活动,经初步核查,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

2022年9月16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杭州舒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开始搭建网络销售“乐拼赚”平台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具体的经营模式以及计酬方式如下:

1、2022年6月到2022年9月的经营模式:当事人使用邀请码邀请他人注册成为“乐拼赚”平台会员,注册成功后会员自身也会生成一个邀请码用于邀请发展下级,会员及其发展的下线需充值才能参与拼团购买指定的6款产品(充值金额不低于6款用于拼团的产品的价格才有资格参与拼团购),拼团操作方式为:当事人滚动式发起多组拼团购,每组由当事人发起拼团+6个会员参与拼团(会员中1人拼中,5人不中),会员多参与几次即可拼中,拼中者可得产品并赠送产品价格1.5倍的拼团劵,不中者退本金并奖励产品价格的3%的余额。

拼团劵提现需根据会员下线的拼团业绩给予相应的提现比例。层级和提成比例(给付上线报酬)如下:A组织者、策划者—B传销者(会员)—C直推(会员)—D间推(会员),D间推者可继续发展下级,推荐奖励:直推奖励3%,间推奖励2%(拼中者的上级和上上级所得)。

例:传销员直推1个会员,拼团中了500元产品,传销员得奖励500*3%=15元;传销员的间推会员,拼团中了500元产品,传销员得奖励500*2%=10元。另,团队月业绩奖励(按团队拼中额的总业绩计算),达10万奖励2%,达20万奖励3%,达50万奖励4%......

2、2022年9月到2022年10月的经营模式:7人团:公司1人发团+6人拼团(1人拼中,5人未中)。拼中者:得产品并赠送产品价格1.2倍的贡献值;未中者:退回本金并奖励产品价格的2%(连本带利秒到余额)。

贡献值变现一:每天签到一次享受公司业绩规定比率释放贡献值总数量的1%至余额;

 

贡献值变现二:每天签到一次享受公司业绩规定比率按直推拼中消费业绩的40%释放到余额。

 

备注:双休日和节假日暂停签到贡献值可以到(“乐拼赚”在线商城)1:1抵扣现金消费或金额兑换产品及相关的线下实体店抵扣现金消费使用。

分享奖励:一级粉丝3%,二级粉丝2%(拼中购买所得)。余额提现:每天按整数提现一次,今日提现次日到账,提现手续费3%。当事人从2022年6月起至2022年10月31日为止,传销涉及分佣的层级包括: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传销者(会员)—直推(会员)—间推(会员),间推者可继续发展下级,涉及账号为458个。销售收入1014751.04元,会员账户余额提现758774.25元,扣除返现的折扣实际收入为255976.79元;商品采购成本(含服务器搭建)258571.8元,扣除成本当事人实际未获利。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杭州舒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3日,楼纪明担任法定代表人,并持有51%的股份。

 

 

 

 

 

 

同时,相关信息还显示,在杭州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传销行为做出处罚决定的前两个月,杭州舒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4月6日启动了清算流程。清算组成员正是公司的两位股东:楼纪明和何联红,楼纪明任清算组负责人。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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