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新花样实行阶梯制

作者: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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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04 08: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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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阳光工程”,乍一听是个公益项目,但实际是打着所谓国家支持“纯资本运作”的幌子、有着严密组织体系的非法传销组织。对于“1040阳光工程”,溧水警方一位参与此次行动的负责人揭露了真实内幕:“1040阳光工程”实际上是所谓“纯资本运作”的传销组织。

  它鼓吹是采用一种先进模式经营,只要缴纳入门费69800元,通过不断发展下线成员,两三年后就可收益1040万元,成为千万富翁。不过,从溧水警方此次查获的案情来看,传销组织又采用了新型的分级缴款方式。
 
  据介绍,传销组织头目开始采用申购虚拟股份的方式进行,将原本一次性缴纳的69800元分为21份,步步套牢陷入传销魔窟的受害者。组织根据成员拉进来的人头数和资金数决定人员等级,当发展总人数达到29人、总份额达到600份,就可以“上平台”也称“上总”,以后每月可以拿5-6位数的固定工资,直到累计拿满1040万元,就从组织里“出局”,完成资本运作。
 
  此外,该传销组织实行“纯资本运作”,具有不限制人身自由,自愿加入的特点,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其内在的本质,与早期传销相比,已经“升级换代”,更具有迷惑性和欺骗性。
 
  据负责调查该传销窝点的民警介绍,“1040阳光工程”传销窝点与其他的传销不一样,传销窝点成员一般都为亲戚朋友关系,他们把所居住的房间打扫的非常干净,就像一个正常生活的家庭一样,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经过4个多月的循线侦查,专案组逐步掌握了该传销团伙骨干成员的人员构成、身份特征、活动规律及多个传销窝点的基本情况,摸清下线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在溧水永阳、开发区等多小区租房居住,成员主要来自四川、云南、河南等多个省份。专案组逐步挖出涉及溧水“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的幕后“大老板”并揪出其下线。一个以江西籍肖某为塔尖的5级金字塔形传销体系图展现在专案组面前。
 
  经查,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以犯罪嫌疑人肖某为“大老板”,肖某、丁某、温某、陶某、宋某等人为“老总”;以犯罪嫌疑人于某、林某、栗某、梁某等人为“经理”,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溧水永阳、开发区等多处出租房内诱骗两百余人来溧水,以参加“1040资本运作项目”为名义,拉人头入会为手段,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交纳入会费,从中谋取巨额利润。
 
  目前,肖某等36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溧水警方逮捕,段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涉案人员已被教育遣返,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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