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亮碧思的替罪羊

作者: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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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22 18:47:14

 按照内地的《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由此而断定亮碧思所采用的经营模式是典型的拉人头传销。
  但是,执迷在亮碧思中的经销商却依然未觉,单纯的认为,他们的所有的实质性活动均是在香港进行,而在香港亮碧思是合法的。
  那么,亮碧思在内地的所作所为,究竟是应该由谁来负全责?
  “如果是以内地来说,很难追究到亮碧思公司,因为经销商与亮碧思公司的合作是两个公司之间的合作,经销商是法人,而且是在香港注册,所以经销商在内地开发网络时,是经销商在触犯法律。因为公司对法律研究比较透彻,最后的替罪羊很大程度上就是经销商自己。”一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律师对记者说。律师对记者表示,自己对香港法律了解不深,不敢乱下结论。
  “那么,如果是要执法,就只能说是由经销商自己承担了吗?”记者不解。
  “即使我对香港法律了解不深,那么有一条是硬性的,那就是亮碧思已经触犯了香港的相关法律,没有严格执行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的文件,变相继续接收内地人的报单,要想讨回一个公道只有拿出证据去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立案侦查。”律师答。
  “亮碧思的行为毁掉的不仅是一家直销企业的形象,而是丧失了整个港资直销企业的形象,让广大公众诟病的直销行业雪上加霜。看到如此多的人因不慎选择了一个创业机会,最后导致血本无归,我很心痛,希望以后政府部门尽快查处,还原市场。”创业导师杨尚东气愤对记者说。
  “我们宁当替死鬼,也坚决不当替罪羊,我们一定去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讨个说法。”亮碧思经销商气愤填膺,坚决要将这家传销公司绳之于法。

亮碧思的未来再起迷雾


  在记者截稿时,有经销商再次发来最新消息,将本已处在尴尬之中的亮碧思再一次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据知情的经销商透漏,香港亮碧思的经销商最少每人有一张大单(用67648元港币购入),有的人手上有数张甚至几十张的大单。由于很多高级经销商与公司高层开会后,了解到公司总裁无意进入中国大陆申请直销牌照,都纷纷愤然离开,甚至放弃辛苦经营多年的团队和丰厚的佣金。让尴尬中的亮碧思摇摇欲坠,人心惶惶,更有很多经销商扬言要到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控告这公司公众欺骗(因为该公司总裁黄树雄从05年开始已经在数千人的颁聘会上扬言要进中国大陆,而且一直这样给信心经销商开大陆市场)。
  基于这个状况,公司也有危机意识,在自知无法在大陆申请直销牌照,又担心经销商去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的控诉,开始筹谋对策。
  最近,很多经销商怀疑亮碧思公司派出了一位“水货佬”来息事宁人。最近,很多亮碧思经销商都知道到了一位张先生来到大陆后直接以低价回收大单,一张完整的大单(没提过货),澳门单才6500元,香港单八千多。而在正常情况下,要提货卖单要本人到公司办手续,本人不能到的也可以写一张授权书,授权给另一个经销商,但还要“公爵”再写一份担保书。而这位张生透过电话只需知道大单号码,就可以马上查到这张单有多少货,值多少钱?然后直接上门收单,什么授权书担保书也不用,直接由张先生把大单带回公司提货,提完货他会把“吉单”帮你寄回来,钱就打进你帐户。因为张先生的“快捷方便”引起一些人的怀疑,有人问他是否公司的人时,他反问:“你说呢?”其动机很难让经销商不去猜想是亮碧思公司为了息事宁人而特意派出的工作人员。
  而因张先生的出现,更是让亮碧思这家非法传销公司的未来产生迷雾,但亮碧思非法传销的真实面目已然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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